(感謝蘋果日報論壇在2021年元旦刊出我關於 #台灣保證法 的評論)
從「一法三公報」變成「五法六保證」的時代來臨了嗎?
川普總統於2020年12月27日簽署《2021年綜合撥款法》,在2124頁的厚重條文中,包含了對台美關係至臻重要的兩頁《2020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台灣保證法》作為川普政府送給台灣的最後一份大禮(起碼就第一任期而言),意義重大,值得好好談談。
第一,台灣友台法案的集大成。
細屬這項法案的重點,包括「美對台軍售常態化」、「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刑警組織,以及支持台灣以會員身份參與如聯合國糧農組織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非以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檢視國務院「對台交往準則」、檢討「台灣旅行法」執行現況等。
長期關注美國國會各項友台法案進展的人,不難發現上述幾乎包括了近年台美外交工作的各項重點。換句話說,這是川普這四年期間,美國國會所通過的友台國內法的集大成。
例如在《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俗稱《台北法》)中,即有提到台灣保證法中有關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部分,而《台灣旅行法》則是2018年台美外交成果的亮點。
第二,美國的「一中政策」基調是否從此改變?
過去美國的「一中政策」向來為「一法三公報」,亦即「台灣關係法」(對台灣部分)及「1972年上海聯合公報、1978年美中建交公報、1982年美中八一七公報」(對中國部分)。即便在川普政府時期,美國行政部門提到「一中政策」時,仍是以「一法三公報」作為基調,鮮少提到《台灣旅行法》或《台北法》等。
換句話說,美國國會台灣連線(Taiwan Caucus)長年耕耘有成,輔以美國社會不分黨派對中國觀感好感度逐漸下降,我們的確見證了美國國會友台議員中近年競相提出各項友台法案的盛況。
但美國行政部門則是另外一個理解邏輯。的確,川普政府下的國務卿龐畢歐或其他國安外交幕僚多次公開支持台灣,但每每談到美國「一中政策」基調時,仍然以「一法三公報」作為基調,或頂多在後期逐漸加上雷根政府的《六項保證》。但《六項保證》屬於政策聲明,並非美國國內法,效力自然未若各項友台國內法。
台灣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在臉書興奮地寫下,台灣保證法是台美關係的「新一中政策」,從「一法三公報」變成「五法六保證」,所謂的五法就是「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亞洲再保證倡議法、台北法及台灣保證法」,而六保證指的是六項保證。
水牛伯的喜悅,相信國人感同身受。但對台灣而言更關鍵的是,未來上述「五法六保證」何時會變成美國行政部門的官方公開對中及對台政策基調?這最後一哩路,或許看似漫漫,台灣只得徐徐前行。
第三,美國國務院內部文件「對台交往準則」躍上檯面。
台灣保證法的隱藏彩蛋,在我個人看其實是將「對台交往準則」(Guidelines on Relations with Taiwan)放到檯面上討論。這項準則,在過去屬於美國國務院內部工作文件,鮮少曝光。未來包括駐美代表處(現為TECRO)能否更名為「台灣代表處」(TRO)、台美外交人員的互動準則、我國駐美館處能否公開於室外懸掛國旗、外交人員的拜會地點及新聞媒體處理原則等,都有可能會重新檢視並適當修正。
第四,拜登政府將如何接招?
如前所述,這是川普政府送給台灣的最後一份大禮,沒有意外的話,拜登即將於20天左右上任。台灣保證法的相關條文,如同之前通過的各項友台法案,在執行上都有若干彈性跟解釋空間,所以重點還是得回到美方行政部門的具體措施如何體現立法精神。拜登政府將需要極高的政治智慧跟外交手腕來處理對中政策,尤其在美國疫情焦頭爛額及經濟受創之下,台灣議題預期將非拜登政府的優先處理項目。